各分工会: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基层分工会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促进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优秀工会干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是在2020年度工会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基层分工会。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分工会小组长、工会委员和工会主席。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积极并成绩突出的工会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部门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分工会工作。分工会集体感召力、凝聚力较强,团结和谐氛围好,得到大多数教职工的肯定。
2.分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围绕学校及部门中心工作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3.在教职工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重视维护教职工权益,热心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努力为教职工做好服务。
4.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重视职工之家建设,会员参与率高。
5.积极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成绩显著。
(二)优秀工会干部
1.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民主意识强,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及时掌握会员的思想动态和信息,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
4.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工会和本部门的各项活动。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积极参加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
2.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乐于奉献。
3.主动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在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全校共评选5个。
2.优秀工会干部:见名额分配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见名额分配表。
五、评选办法
1.对申报工会先进集体的分工会,校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考核评选。对符合条件的分工会,授予相应的称号并给予奖励,奖励用于分工会开展活动。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在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分工会集体讨论并填写推荐表,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审批。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会小组提名,分工会集体讨论,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报校工会审批。
六、评选时间和要求
1.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要求填好推荐表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
2.申报集体的要附不少于1500字的申报材料。
3.请各分工会于12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各分工会要认真掌握评选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意见,征求本部门党政领导意见,使评选工作达到既有广泛性,又有先进性。
附:1.沈阳工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沈阳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沈阳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校工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