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推荐我校2022年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人选的通知
2022-02-15 10:27  

各分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号) 和省总工会要求,现就做好推荐我校2022年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群团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荐原则

(一) 坚持政治引领。把政治标准放在推荐工作的首位,

在推荐条件、对象考核等方面严把"政治关",确保推荐对象政治素质好、政治上合格。

(二) 服务大局。立足“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弘扬劳模精神和时代精神,发挥“指挥棒”作用。

(三) 注重工作实绩。坚持以 “实绩论英雄”,把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优化 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四)向科技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聚焦科技创新引领,加大科技型企业和职工、科技工作者、科教人员的推荐比例。

(五) 战线推荐。赋予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推荐资格, 优中选优,增强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六) 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依法依规,严格程序, 严肃纪律,让广大教职工群众参与到推荐活动,确保推荐对象在广大教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三、推荐程序

各分工会按照省总工会《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将符合推荐条件者名单于2月18日17点前报送校工会张慧。

校工会履行民主程序、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将我校推荐对象报送省总工会。

 

                                                                                  会

2022年2月15日

 

附件【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沈阳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