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通知公告
   
教代会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教代会制度>>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2017-05-17 12:14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教代会职权,建立和强化学校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任务。为使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化,根据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由教代会主席团组织实施。教代会下设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由教代会主席团提名后,提交教代会表决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草拟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干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地整理教代会的评议意见和统计测评结果;起草向教代会主席团和党委提交的评议工作总结报告。

二、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的反映干部的情况,辩证的看待干部。要功过分明,对成绩、优点、长处予以肯定,对缺点和不足要认准。力求全面,切忌片面。

2.突出重点和主要方面的原则。重点对被评议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方面,主要问题,不纠缠细枝末节。评议中要与人为善,宽以待人,不搞个人攻击。

3.维护评议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教代会对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打击、报复评议人的行为必须敢于进行批评与抵制。

三、评议对象和范围

学校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对象是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校工会主席。

四、评议的主要内容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要以学校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主要内容是:

1.能否自觉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是否创造性地履行岗位职责,从大局出发;完成现岗位所赋予的任务。是否具备了现代科学知识和决策、协调及管理能力,业绩突出。

3.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衡量,是否勤奋敬业,乐于奉献,改革进取,创新务实,艰苦奋斗。

4.是否讲正气。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合作共事。

5.是否自觉坚持党性党风,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有无不廉洁的言行。

6.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设。

五、评议方法和程序

评议方法: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法主要是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述职,教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测评。

评议程序:

1.向教职工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宣传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和培训工作,使教职工代表队民主评议的内容、方法、程序和应掌握的原则有全面了解,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报告的准备;

2.在教代会上,领导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向教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

3.组织教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评代表人数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

4.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5.整理教职工代表的评议意见和建议;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保送教代会主席团;

6.评议结果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向被评议人反馈。学校党委将评议结果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六、组织实施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沈阳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版权所有